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2024年红河州泸西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安排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17 13:00:52 |  访问:6

泸西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安排

为做好泸西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红河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泸西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档案转递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8:30—11:00,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持笔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进行审验,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最迟审验时间以我省教师资格证发放时间为准。

(五)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4年5月28日上午7:3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泸西县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

(四)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钢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由医疗卫生部门提供。

三、档案递转

考生将档案在2024年6月15日前转到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联系电话:0873-3177570。

四、其他

(一)体检合格人员统一领取聘用审批表、考察表。领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4:30,领取地点: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泸西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3-3177570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二、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三、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禁食火锅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到体检中心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五、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六、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七、体检中心为体检者免费提供营养早餐,但须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行。

八、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十、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201

推荐:更多2024年红河州泸西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安排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红河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红河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红河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