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5 07:41:52 |  访问:19

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红河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5.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事业单位招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书记员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阶段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拟定人选报院党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待遇和保障

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招聘条件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此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及面试、体检和考察由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完成。

4.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红河县纪委监委驻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红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4621350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12日

点击下方下载报名表↓↓↓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报名表.xls

推荐:更多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