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岩屋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沅陵岩屋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沅陵岩屋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沅陵岩屋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属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沅陵岩屋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环节相关信息,相关招聘各个程序环节不会一一电话通知。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并准时参加考试及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沅陵岩屋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办法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六)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由沅陵岩屋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组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监督。举报电话:0745--4224370
六、招聘咨询: 0745-4518383
沅陵岩屋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6日